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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释义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什么案件可以被受理呢?
    (一)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四)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该包含什么内容呢?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以上便是律师的全部解答,你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十条 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一)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四)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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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2: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