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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前提
释义
    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内容合法;(4)出借人实际出借款项。以下几种情形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属无效:(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法律制裁;(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后,应该如何处理,无效借贷合同如由出借人原因导致的,借款人只须返还本金;由借款人原因导致的,借款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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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1: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