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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退纠纷案中劳动者如何举证?
释义
    一般来说,劳动者应该首先举证如下几点:
    (一)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等;最好有原件。
    (二)劳动者确实被辞退
    有一些用人单位在辞退劳动者时,手续简单,口头通知,邮件通知,或者帖出辞退公告,不向劳动者出具书面通知。遇到上述情形,只要用人单位否认,劳动者手中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败诉几乎成为定局。
    在用人单位明确拒绝向劳动者出具书面辞退证明的情形之下,劳动者如何获取有力的证据,保护自己的利益呢?结合笔者多年的经历,提出几种可以借鉴的方法:
    1、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2、先办理交接,在交接文件中将被单位辞退的事实注明。
    3、要求单位安排工作,继续上班,在遭到强制拒绝时,可以要求物业或者110来解决争端,以留下相关证据。
    现在对于劳动者来说的话,他们可以休的,一个假期都是比较多的,比如说结婚的假期,但是有一些劳动者在还没有结婚假之前的话,就被用人单位来进行一个辞退,而且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所以说可以索赔。
    一、旷工辞退程序是怎样的?
    1、通知被辞退人员相关情况,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如果通知被辞退人员来办理相应手续不予理睬的,可以先向其邮寄“关于限期回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通知”(时间为一周内),待其签收后仍不理睬时,即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同时按照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转移。对于因旷工辞退员工这一事件无需对社会进行公示,但建议在企业内部召开职工大会向全体员工声明。
    2、按离职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结清工资;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人事部应以必须的格式写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以及开证明的日期,且必须盖单位公章而且必须是原章,还应注意的是,离职证明复印无效。
    住房公积金可参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停缴等手续,并在人事台帐上进行备注。
    应注意的是,如无法通知本人选择快递邮至员工家中的通知方式应当将快递单据、还有辞退他的告知书一块拍照留存。还保留其考勤情况等作为证据,以防以后出现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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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1: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