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费用承担责 2.返还股款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 一、设立公司没有负债在债务处理是怎样的? 公司没有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发起人承担连带的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起人的条件是应当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人数应当为二至二百人。 二、公司设立失败的责任表现在哪些方面? 公司设立失败的责任承担方式为: 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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