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赔偿程序分为哪两种? |
释义 | 行政赔偿程序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如果是单独提起赔偿请求的,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另一个即为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一、无罪释放怎么申请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无罪释放申请赔偿的方式是:申请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二、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为多久 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行政赔偿请求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其请求时效应当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三、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1.它不是诉讼时效,而是请求权时效 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这个2年时效是行使国家赔偿请求权的时效,而不是诉讼时效。例如,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请求,要经过处理先行前置程序、复议程序才能提起诉讼;刑事赔偿以及非刑事司法赔偿,要经先行处理先行程序、复议程序才能进入赔偿决定程序。因此,对于单独提起的赔偿请求,2年时效实际上是请求处理的时效,如果请求人在2年内不行使请求权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处理,他就丧失了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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