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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