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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对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都有哪些规定
释义
    国家对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除中药材、 中药饮片外的药品以及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认定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认定:
    (一)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二)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注册商标停止使用的后果是什么
    注册商标停止使用的后果如下: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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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14: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