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签试用期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只签试用期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劳动者即使是在试用期内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通过后公司不需要再签订新的合同。 一、试用期怎么计算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岗位发生变化还能不能再约定试用期 岗位发生变化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期间交社保合同时间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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