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人的权利都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抵押人的行为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停止该行为;抵押人的行为已经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原价值,或相应地补充担保。 2、特殊情形下的收取孳息权。原则上抵押人收取抵押物孳息,故抵押权人无此权利,原因是其不占有抵押物。 3、权利的存续期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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