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口骂人属于什么行为 |
释义 | 属于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每个人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可以报警,警察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被辱骂方有权利要求他赔礼道歉。出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的手段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一、辱骂他人的治安处罚规定是什么 辱骂他人的治安处罚规定如下: 1、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侮辱罪。 三、侮辱罪与诽谤罪区别: 1、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不要求是虚假事实; 2、诽谤罪的方式为口头或者文字,侮辱罪的方法是暴力或者其他方法; 3、诽谤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总而言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而这种人格和尊严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非法对他人进行侮辱和诽谤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多次辱骂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是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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