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哪些嫌疑人检察院可责令其提供保证人 |
释义 | 1、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证人: (1)无力交纳保证金的; (2)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3)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九条 一、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1、找对部门。 根据申请取保候审的不同阶段,可以分别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 申请取保候审,要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阐述取保候审的事实和理由。 3、提交证据。 主要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4、支付保证金。 办案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保证金金额,并出具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申请人凭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保证金,并将支付凭证交回给办案机关。 5、等待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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