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第六条 被判处 有期徒刑 的罪犯 减刑 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 立功 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不管是判处了多少年的有期徒刑,其实在监狱服刑期间都是可以获得减刑机会的,但这样的机会也要靠自己去争取,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自然就可以减刑。不过在减刑之后也要最低服刑年龄的要求,至于十年减刑最多减多少年,通过上文介绍可以知道10年有期徒刑减刑之后也要只是服刑5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