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拿到公证处后还能反悔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公证后还能反悔的。且若尚未完成离婚登记的,可以协商变更,并再次公证。若双方已经领取到离婚证后,一方反悔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协议,其本身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经民政部门予以备案,方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同时,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其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内容应当合法,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否则该协议中相应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经夫妻双方签署后,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备案,则该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也不能据此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另外,若一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对该协议反悔的,则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法院查明后,确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这对于该请求不予支持。 二、财产分割协议事后如果反悔怎么办 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事后可以反悔。如果在离婚登记前反悔的,可以与对方重新商议。如果是在离婚后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虚假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夫妻双方协商的假离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在法律上就视为真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分割,在领取离婚证时已经生效。 除非在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发现之次日起一年内可以重新申请财产分割,否则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协议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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