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 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所谓隐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件扣留,在一定的地点加以隐藏,不交给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毁弃,是指故意丢弃、撕毁、焚毁信件的行为,以上两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利。非法开拆是指擅自开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信件内容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通信秘密。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三种行为表现往往同时具有。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对象是公民的信件,可以包括电报、信函等文字邮件,但不包括汇款、包裹、书籍纸包等邮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一、网贷访问通讯录算不算侵犯隐私 网贷访问通讯录算侵犯隐私。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 但是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偷拍别人隐私是什么罪 《刑法》有如下关于侵犯隐私权的规定: (一)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因此,侵犯隐私的行为可能会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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