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在我国离婚登记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之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流程怎么走 离婚程序,是指配偶间解除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在中国主要有两种程序: 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起诉离婚一般有三个阶段: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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