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诉讼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原告应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则当事人还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就抚养费纠纷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