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用盲道违法处理依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盲道、人行道应当保持安全、畅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占用、损毁盲道及设施,不得损毁或者擅自占用人行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对占用、损毁盲道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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