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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子增值应该怎样算?
释义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计算方法如下:
    1、对应增值部分等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处以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加上贷款总利息)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2、离婚时,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以及婚前房子在婚后增值(自然增值除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增值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经营、修缮、投入而使该财产增值的,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共享其权益。如果一方婚前的房子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因为房屋价格上涨,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也是房屋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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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10: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