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变更与撤销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可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条件以及民法典主张合同变更的诉讼时效和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区别。同时,文章还探讨了中介误导签订居间协议的有效性问题,并指出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合同。 法律分析 可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条件包括: 1.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 2.由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而订立; 3.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等不当行为; 4.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安排明显不公平。 一、民法典主张合同变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可变更事由有以下: 1、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胁迫。 3、乘人之危。 4、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准的的误解。 5、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 2、合同瑕疵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类瑕疵并非不可补救;而可撤销合同的瑕疵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三、中介误导签订居间协议有效吗 无效,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结语 民法典规定合同变更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也为三年。若合同成立后出现明显不公平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可变更事由包括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中介误导签订居间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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