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机构有哪些 |
释义 | 1、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机构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包括的机构有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有两种方式一是主动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 2、法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一、如何解决信息公开主体的多样性带来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信息公开主体就涉及到众多部门和机构,在实施中就存在统一建设和分布建设的问题。 公开目录中信息发布会根据不同部门和目录,设置相应的发布流程,需要支持可定制的多级发布审核流程;依申请公开对申请单的审批过程,需要支持满足业务的审批流程。 二、什么叫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2015年2月,针对信息公开“成绩单”公布,国务院办公厅严格督查,各部门“交作业”的时间大为提前。不过,信息公开“成绩单”公布,不只需要速度和规模,下一步,得在“质量”上面多下下工夫才行。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更加明确地强调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等9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其中不少方面是首次纳入公开范围,如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布权力清单,公开棚户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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