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被保释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违反下列规定的,可以退还保证金: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传讯时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二)不得会见或与特定人员沟通; (三)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和驾驶证交执行机关保管。被保释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项规定已缴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责令犯罪嫌疑人结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的,可以先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