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关联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机关代理的,应当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关的营业执照。企业申请登记的委托书。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下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免文件,为新任分公司负责人的聘任书和原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分行新负责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 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 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