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一定会先行政复议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不一定要先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不通过行政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有三种途径实施救济: 1、向工商局请求赔偿,如果对于赔偿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像工商局上级主管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可以直接向工商局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同时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在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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