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除工伤外,实际控制人出事公司不负责;如果法人代表是以公司的名义,即法人的名义从事的活动出现问题,则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只是以个人名义的行为出现问题,则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依法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如果是因工受伤,则公司需要赔偿;如果是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做出违法行为,其所在的公司不负责,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