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就应当为劳动者申报社会保险登记,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如果单位欠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则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责令单位补缴。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用人单位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会保险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外,试用期也应该交公积金。单位应自与这些新员工在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为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首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为单位确定的缴存比例。对于单位不交公积金的情况,员工又该如何维权呢?您可以到所在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门反映单位未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情况,需要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证明文件。对单位逾期不交或者少交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员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