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能否受理诉讼? |
释义 |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不能起诉,但可以对民事赔偿不服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当事人不服时,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若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渠道也可以用来反映办案交警存在的问题。 法律分析 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则不能起诉。但若您对责任认定带来的民事赔偿不服,则可以起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若当事人不服,则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有问题的,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 一、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提出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更改的方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更改的方式: 1、申请复核,要求上一级交警部门对该次交通事故重新作出认定虽然交通事故中有交警部门对各方责任情况的认定,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事实证据,因而当事人不能提出行政复议,但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责任划分部分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所谓复核,就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责任划分不服,请求作出该事故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对该次交通事故重新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2、通过诉讼,要求受诉法院变更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当事人也可以在诉讼中可以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一证据提出异议,要求受诉法院变更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受诉法院认为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不准确的,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具体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在实质上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责任划分进行更改。 结语 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则不能起诉。但若您对责任认定带来的民事赔偿不服,则可以起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若当事人不服,则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有问题的,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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