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领取丧葬费流程 |
释义 | 子女领取丧葬费流程: 1、死者配偶写委托书; 2、去火化大厅开据三张收据; 3、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到死者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4、到死者所在的社区在火化收据上盖章; 5、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丧葬费理论基础: 1、赔偿实际损失的理论,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死亡,其丧葬支出的费用,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因此应当予以全部赔偿。这是通行的理论; 2、提前支付丧葬费利息理论,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死亡,死者的殡葬费用不能认为系侵权行为所生损害,而是早晚要支出的费用。充其量仅相当于比本来死期提早支出之费用之利息之损害而已,因此这种赔偿金应当赔偿提前支付丧葬费的利息为合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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