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从犯或共犯可以委托律师代表自己出庭。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告人可以不亲自到庭,由其委托辩护人代为出庭。委托辩护人应当向法庭提交本人的委托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共同犯罪的人数较多,不能逐一审判的,可以分案审判或者合并审判;被告人可以分别委托律师,也可以共同委托一名或者几名律师。”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二条规定:“共同犯罪的被告人可以共同委托一名或几名律师进行辩护。” 因此,从犯或共犯可以委托律师代表自己出庭进行辩护,但需要提交委托书并在合并审判或分案审判中进行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