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被保险人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定的医疗费、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三项费用,其中包括工伤复员费。但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工伤复员费的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被保险人因工作原因经工伤认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时,根据工伤保险制度规定应当提供伤残津贴的,从工伤发生之日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当提供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住院伙食补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损失或者需进行康复治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伤残津贴、康复费和生活护理费等费用。其中,康复费包括康复医疗费、康复用品费、交通费和工伤复员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