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股权转让交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所得税。行为人可以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有土地的股权即以土地出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