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单位哪些情形下能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被派遣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工单位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 一、到退休年龄公司不给办退休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以下六种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无需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下两种情况属于合法辞退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全为违法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二、满半年不满一年被辞退经济补偿金要怎么算 满半年不满一年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金为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待遇。 但属于强行辞退的,即劳动者并不存在错误而辞退的,那么是需要支付两个月工资待遇的,具体情况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情况来认定。 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辞退试用期内职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单位辞退试用期的职工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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