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能否和员工签劳动合同? |
释义 | 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可以受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一、公司分公司有监事任职吗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作为母公司的附属机构,一般不设有监事。监事会一般设在母公司,对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作为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仅在日常业务上不具有决定的自主性,而且在公司资金与人事管理等方面,也要听命于母公司的指导和意见。 二、分公司是否可以被处罚 分公司是可以成为行政处罚对象的,分公司作为处罚对象的主体资格,在将分公司作为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是已经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合法经济组织。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违法应该由总公司来承担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分公司并不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也不能够在民事诉讼之中充当被告的地位,必须要和总公司一起担当被告,分公司是不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建筑分公司能投标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一般必须用总公司名义或由总公司授权进行投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无法获得重要的资质,因此,分公司很难获得重要的资质,因此,必须使用总公司资质投标。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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