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间相互继承遗产的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只有在婚姻关系依法有效缔结之后,合法有效终止之前,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享有继承权,此时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夫妻离婚,由于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夫妻离婚后不能相互继承对方的遗产,但是被继承人立有遗嘱让前任继承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