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居住证丢了的补办手续如下: 1、居住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受理部门办理挂失手续: (1)挂失分为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形式; (2)可先进行电话挂失,再进行书面挂失,也可直接进行书面挂失。 2、申请人携带材料向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居住证补换领申请; 3、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审核是否符合补换领条件; 4、如符合,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在系统中提出制证申请; 5、如不符合,将不予受理并告知补全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6、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根据制证指令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7、申请人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长期居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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