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增加抚养费的方法有:与对方协商一致或者是向法院另行起诉。抚养费的数额在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物价的上涨等原因,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时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法院会做出增加抚养费的判决。 起诉抚养费流程为: 1、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孩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之后予以立案受理; 3、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审理并做出判决。 起诉抚养费所需材料如下: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证明被告有能力支付但是从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如拖欠抚养费而打的欠条、被告的工资条等; 3、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提交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起诉书应写上原被告的个人信息,写明明诉讼事实及理由以及自己的诉请。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百一十三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