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在签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以下问题: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产权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首先“卖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产权人,这种情况应在签订合同前查明卖房人的身份,立即中止与之进行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在履行自身义务后亦无法取得产权。 其次,卖房者可能将房产用于抵押等,这种情况多出现在购房时没有立即交接产权,卖家在签订卖房合同后,再持产权证去银行抵押房产进行贷款,一旦几年后银行方面强制执行房产,卖家往往已经不知所终,购房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应对这种情况,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上有没有双方何时交接产权证的时限,最好是当即付款后,当即交接产权。 此外,产权陷阱还有很多其他的形式需要注意。产权证问题不能忽视,仔细甄别产权证,看看卖房者是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而非仅为使用权人。 最后,我们还需要留意一点,房产是否是被法律允许进行上市交易的。有很多房产是是法律不允许进行买卖的,不能买的二手房主要有: 1、已经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房产。 2、产权有争议的房产 3、共有产权房产,未经其他产权人书面同意的。 4、期房。 5、未领取产权证书的房产。 6、已经抵押的房产,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7、已经被法院查封和冻结的房产。 8、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产。 9、小产权房。 10、军队、医院、学校产权的公房,如果同该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院区的话。 以上这十类房产交易会存在很大的风险,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避免购买上述的这些二手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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