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不能返岗工资受影响么? |
释义 | 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按照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企业复工复产后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要按照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其病假工资。“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弹性、灵活的形式稳定工作岗位。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与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工资,共同应对资金周转压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倡导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形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对采取相应方法后仍需裁员的企业,要依法制定裁员方案,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不合理裁员或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形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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