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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利息应不应该写入借条
释义
    借款利息必须写在借条中。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是借款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人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贷款人不能向借款人要求利息。
    法律分析
    借款利息应该写入借条。借款的数额、利率、期限等是借款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果借款人与贷款人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没有利息,贷款人不能向借款人主张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该内容由 崔德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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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