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式员工想辞职不到30天可以走吗? |
释义 |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非法限制自由或违法指令危及安全的情况,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国家劳动法规定辞职三十天可以走。但如果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劳动者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正式员工提前辞职,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雇主? 根据劳动法规定,正式员工在提前辞职时,通常需要提前30天通知雇主。这是为了给雇主足够的时间来寻找替代人选,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然而,具体的通知期限可能会因雇佣合同、公司政策或当地法律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正式员工在考虑辞职时,先仔细阅读雇佣合同和公司政策,以了解是否有特殊规定。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遵守提前30天通知的原则是明智的做法,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或不良记录。最好与雇主进行积极的沟通,并书面确认辞职通知的发送和接收,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通常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如果用人单位以非法手段限制劳动者自由并强迫其劳动,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因此,建议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立即采取行动,并确保与用人单位进行积极的沟通,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