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的规则是什么? |
释义 | 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及程序概述,债务包括职工薪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和普通债权。清偿程序包括解散决议、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制定清算方案、支付费用和债务、不足时申请破产、结束后制作报告并注销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资产对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 法律分析 一、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二、企业破产清偿程序 企业破产清偿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企业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提醒您,企业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结语 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按照法律规定,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1.支付职工工资、医疗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应支付的补偿金;2.偿还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3.清偿普通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清偿程序包括股东会解散决议、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制定清算方案并确认、分配剩余财产、申请破产宣告等步骤。破产后的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公司作为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债务应由公司资产偿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 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八条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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