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二者职能不同。此外,董事会应当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副董事长履行;副董事长也不履行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选出一名董事履行该职务。但是,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样具备这种提议权的还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