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是否有效,无预售许可证的影响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性与开发商是否持有预售许可证明有关。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如果开发商在起诉前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则合同有效。然而,在实践中存在复杂情况,如预售许可证被撤销或过期。考虑到预售许可证是基于行政管理职责的需要,不应轻易否定合同效力。为避免纠纷,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预售许可证明,并进行仔细审核。 法律分析 因商品房预售施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只有开发商持有预售许可证明,具备预售许可证,其与买受人签订的预售合同才是有效的,否则,合同有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在买受人向法院起诉之前,商品房预售人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也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但前提时间是在起诉前取得。 实践中情况要复杂的多,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预售许可证被行政部门撤销的,或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开发商持有的预售许可证明已过有效期,对于这两种情况,考虑到预售许可是基于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需要,不应因此轻易否定预售合同的效力。 所以为了确定房屋预售合同合法有效,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购房者与出卖者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仔细审核,核验。 拓展延伸 无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交易:法律风险与合同效力 无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交易存在着法律风险,同时也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合同的有效性受到预售许可证的要求和限制。如果房屋交易中没有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这意味着双方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购房者可能面临着房屋产权不清晰、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等问题。因此,购房者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务必要仔细核实预售许可证的情况,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以免陷入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同时,相关法律机构也应加强监管,确保房屋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购房合同的有效性与预售许可证密切相关。如果房屋交易缺乏预售许可证,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从而导致双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购房者应在交易前仔细核实预售许可证情况,确保合同有效,避免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同时,法律机构应加强监管,保障房屋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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