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银行本票日起,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支付期限提示支付的,代理支付人不予受理。使用银行本票说明: 1、所有银行本票都要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2、2、非定额银行本票金额起点为100元。定额银行本票面额1000元,5000元,1万元,5万元。 3、银行本票付款期限为一个月(不分大月、小月,统一按次月对日计算;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逾期银行本票不予受理。 4、4、申请人办理银行本票时,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详细填写收款人名称,需提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画上转账字样,填写现金字样。用压数机压印无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将完成的银行本票交给申请人。银行本票申请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单位或个人留存,第二联由签发本票支付凭证,第三联由签发本票支付凭证。 5、5、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收款人,凭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向银行提交相关证件。 拓展资料: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八条【付款期限】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六条【本票的相应记载事项】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