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对沙漠承包的政策包括,县上成立沙漠承包治理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沙漠承包治理、社会宣传、技术交流等活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受理承包者承包治理申请,筹集、管理和使用好防沙治沙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第十二条 编制防沙治沙规划,应当根据沙化土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土地类型、植被状况、气候和水资源状况、土地沙化程度等自然条件及其所发挥的生态、经济功能,对沙化土地实行分类保护、综合治理和合理利用。 在规划期内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以及因保护生态的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应当规划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行封禁保护。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范围,由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沙治沙规划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