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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幼儿园出生证明不见了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出生证明,也被叫做《出生医学证明》,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开出的一项证明。这份证明详细记录了宝宝的出生情况、与父母的血亲关系,对宝宝而言至关重要。同时也是申报宝宝户籍及国籍的重要证明材料,具有法律效用。宝宝作为公民之一,必须有这样一个证件证明自己的身份。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出生证明是宝宝人生路上的第一个证明,它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它可以证实宝宝是在中国境内出生以及相应的出生状况等基本内容; 2.证实出生宝宝有哪些直系的血亲关系; 3.它是宝宝申报国籍的重要医学方面的根据; 4.它也是户籍登记机关给新生儿户口登记的重要依据; 5.刚出生的宝宝可以凭借它获得一些保健服务; 6.《出生医学证明》可以作为有效凭证办理小朋友相关事项。 出生证明怎么开 1.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间是周一至周五。 2.新生儿父母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同时携带宝宝出生时所在医院出具的宝宝《出生医学记录》办理。 (1)待小朋友出生后,父母需携带两人身份证,在孩子出生时所在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父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出生医学记录》,前往 小朋友 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 ,申请 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证明的相关流程如下: a.拿着《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缴纳费用。 b.办理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 c.单子上一般会有如下的内容需要家长填写:爸妈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宝宝的名字,宝宝的户口地址,妈妈的居住地址等等。若在住院期间,小朋友尚未取好名字,可用小名暂代。但是产妇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确定宝宝的姓名,否则部分医院不会发《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填写内容 开具该证明时,父母需要填写以下内容:爸妈的姓名,双方的身份证号,宝宝名字,为宝宝申报的户口地址,妈妈的居住地址,床位号等等。产妇在出院之前,一定要确定宝宝的姓名,否则部分医院是不会发证的。 不符合标准的出生证明 如果宝宝的出生证上有下列情况,都是不符合的,是无效的证明: 1.没有使用规定的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2.如果宝宝的出生证明有涂改的地方,或是手写的内容字迹模糊,又或是有些地方填写不清楚、不真实的,都是无效的; 3.家长私下拆或撕开出生证明的副页; 4.出生证明上没有盖上出生医学证明的公章; 5.不是合法印制的出生证明; 6.宝宝出生证明上的公章,用机构的公章或是财务专用章等来替换。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新生儿父母在填写出生证明的相关内容时,一定要注意以下的事项: 1.家长在填自填单的时候,务必要考虑好再填写,一旦填好打印出来,就不可以再改动了。 2.在拿到宝宝的出生证的时候,注意仔细核实,看填写的部分是不是有错误的地方。一旦发现,及时向宝宝出生的医院说明情况,申请重新换一个。该证不允许涂改,如果有涂改的地方,就是不符合标准的,等同无效。 3.家长要重视该证,它是宝宝的有效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要好好保存。 4.在这里要提醒各位注意的是,在给宝宝办理出生证之前,一定要给孩子取好名字,否则很可能无法顺利拿到出生证。
    

法律客观: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母婴保健法》规定,由依法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法定医学证明,是世界各国通用的人口原始记录凭证。其法律效力是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母婴保健服务的凭证;为其它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后签发;家庭接生的新生儿,由接生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加盖出生医学专用章后签发。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登记机关保存《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出生医学证明正本交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保存。医学证明副页必须由户籍登记机关拆切,私自拆切视证明无效。在常驻地以外跨省异地出生的新生儿,可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常驻地申报户籍登记;不得以外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当地《出生医学证明》的方式重复收费与发证。在台、港、澳或境外出生的新生儿可以凭出生地签署的出生医学证明文件到境内常驻地妇幼保健机构确认登记后,办理户籍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自2003年起,增设为三联。接生单位、户籍登记机关、新生儿父母。《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窃等丢失原始证明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审核,情况属实给予补发。补发的办法是: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婴儿,由原签发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到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公证,取得出生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公证书》是办理出国手续的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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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