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情况: 一、继父母未与继子形成 抚养 教育关系的,继子对继父母的房产没有 法定继承 权。 二、继父母与继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对继父母的房产有法定 继承权 。 三、继父母立 遗嘱 指定由继子 继承 的,则继子可以作为 遗嘱继承 人,继承继父母的房产。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