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一万多块钱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的。诉讼请求的金额为一万元,案件受理费为50元。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就是被告方所在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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