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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内让你走人真的没商量吗
释义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想要离职有三种方式:与单位协商一致后按约定时间离职;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单位后离职;单位有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至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等。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试用期就想走人的,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一致后在约定的时间走人;或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在三日届满后走人;或者也可以在单位有拖欠工资等行为时依法立即与其解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试用期解雇:权力与限制
    试用期解雇是雇主在员工试用期内终止雇佣关系的行为。虽然雇主在试用期内有权解雇员工,但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在解雇员工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能随意辞退员工。试用期解雇应基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雇条件。此外,雇主也应提供书面解雇通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在面临试用期解雇时,有权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合法维权途径,如寻求法律咨询或劳动争议调解。总之,试用期解雇既涉及雇主的权力,也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和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多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一致,在约定的时间解除合同;也可以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单位,在届满后解除合同;此外,在单位有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试用期解雇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雇主需提供书面解雇通知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劳动者在面临试用期解雇时,有权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合法维权途径。试用期解雇既涉及雇主的权力,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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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8 3: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