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的股东对债务要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股东如果滥用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法人死亡债务股东是否要还 首先,法人是一个组织,没有死亡问题。只有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才能死亡。 法定代表人死亡的,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资产承担。 至于股东,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 二、公司老板失踪原有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老板失踪原有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 1、公司老板失踪的原始债务一般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 2、股东侵犯公司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规定,公司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 4、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购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别的股东的利益; 6、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7、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别的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隐名股东法律责任有哪些 隐名股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一般的显名股东的责任是一样的。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按时缴足认缴股份;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3、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4、公司破产清算时,以自己认缴的数额为限度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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