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权利继承姐姐的遗产。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财产继承需要如下条件: 1、遗产应当为公民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 2、继承人包括被遗赠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等; 3、前述继承人不得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伪造遗嘱等情形。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